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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11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,本校收件截止日:5/12

一、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11年4月15日韓教字第111000006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有興趣並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於111年5月12日前,填妥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之PDF檔案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:michaellin1204@gmail.com,主旨請註明:xx系xxx同學申請教育部111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計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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